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管理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政策实施办法、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申报各县区、各部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计划;编制、审核财政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年度预决算;组织考察、审查、评估、论证、验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拟订全市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和办法,管理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和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对专项资金进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