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2日在兰州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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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兰州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深入贯彻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相关决议,精准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财政领域新挑战,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柱作用得到较好发挥,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5.19亿元,增长21.57%,主要原因:一是国家提高了成品油增值税地方收入划转比例;二是2015年将11项政府性基金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其中:市级94.27亿元,增长20.18%;兰州新区9.18亿元,增长51.74%;县区级81.74亿元,增长20.49%。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4.00亿元,增长22.80%。其中:市级136.02亿元,增长24.15%;兰州新区31.93亿元,增长51.85%;县区176.05亿元,增长17.8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0.88亿元,增长4.27%。其中:市级48.07亿元,增长104.38%;兰州新区14.11亿元,下降61.49%;县区18.70亿元,增长7.35%。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76.93亿元,增长1.13%。其中:市级28.96亿元,增长57.48%;兰州新区19.07亿元,下降45.78%;县区28.90亿元,增长28.39%。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508万元,其中:国有企业上交利润738万元,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上缴股利、股息收入3332万元,国有产权转让收入438万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901万元,其中:企业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补差81万元,托管国企改革政策性供养人员费用200万元,回购国有企业职工股份200万元,履行国企改革合同专项资金342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00万元,结余资金307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为105.71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56.22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2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5.24亿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26.11亿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5.06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5.43亿元,工伤保险基金1.95亿元,生育保险基金1.45亿元。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为103.76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62.75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03亿元,失业保险基金1.31亿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23.30亿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3.53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5.68亿元,工伤保险基金2.15亿元,生育保险基金1.01亿元。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1.95亿元,历年累计结余为101.16亿元。
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完成的工作及成效主要有:
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继续加快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落实新《预算法》要求,增强依法理财水平,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实行财政预算综合管理。推进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滚动规划管理,启动三年项目规划编制工作。修订完善了《兰州市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建立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切实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资金分配趋于合理,资金效益得到有效发挥。全面推行预决算公开,所辖8县区和市级120个一级预算单位全部通过网络等形式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以及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优化支付流程,完善《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规避财政风险,确保财政资金拨付安全。积极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全市清理实际存量资金156.03 亿元,消化存量资金107.99亿元,市本级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17亿元,统筹使用资金9583万元,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水利工程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合理划分债务类别,积极化解政府存量债务,推进政府债务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市本级全年偿还政府性债务76.13亿元,偿还率达78 %(2015年应偿还政府性债务98.01亿元)。2015年安排新增债券7.17亿元,主要用于兰州水源地、轨道交通建设以及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建设。把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行业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政府履职辅助事项等6类302项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规范购买计划、预算安排、资金支付、绩效评价等环节操作流程,同时对已有部分项目,按照PPP项目运营模式进行推广应用。
财政投资结构进一步完善。整合筹措资金,转变投入方式,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支持兰州新区建设,加大对科技创新、城市交通、出城入园、环境治理、节能减排、中小企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建设的资金支持。拨付资金2.35 亿元,加快铁路、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下达资金1.2亿元,支持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设。筹集5亿元,设立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通过风险补偿、参股投资、股权激励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整合资金,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5000万元,扶持新兴产业重点领域骨干企业发展。筹资5000万元,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投入资金2155万元,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为54131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增值税、营业税共3.57亿元,对非公经济支持力度不断增强;清理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19项,简政放权逐步推进。
财政民生事业进一步推进。始终把民生事业放在财政保障的突出位置,坚持把财力优先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市社会保障支出(含教育、养老、低保、就业、医疗卫生等5项)共114.48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达到33%。完成教育科学文化支出74.16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8亿元;医疗卫生支出31.74亿元。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补助标准分别提高10%、11%、3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5元,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最低补贴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由330元提高到390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320元提高到380元。争取中央和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9039万元,市级预算安排29063万元,为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提供财力支撑。拨付资金12.27亿元,推进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示范项目建设。加大“1236”扶贫攻坚和精准扶贫力度,整合各类扶贫资金5亿元,用于改善基本生活条件、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异地扶贫搬迁等领域,扶贫资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1.12%。
财政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修订完善了《兰州市市级财政预算执行监督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预算执行中的监督主体和责任,增强了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把财经纪律监督关口,把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作为新常态下各级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能,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举措,全方位、多角度、全过程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全年开展各类财政资金检查140多次,促进了预算执行完整和支出均衡,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修订出台了《兰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继续扩大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突出资金使用效益,市级完成了9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评价资金6.33亿元,助推财政专项资金效益更好发挥。强化绩效预算管理,实行部门预算申报绩效目标,将100万元以上项目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十四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压缩一般支出和行政运行成本,补充完善党政机关差旅费等管理办法,认真落实“零接待”要求,清理压减各类奖励和节庆展会,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公务用车采购,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全年市直各部门(单位)“三公经费”支出4506.3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43%,会议费下降0.91%。
财政政策扶持进一步突破。在争取上级政策扶持及资金支持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特别是兰州市成功入围财政部第三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为我市争取国家资金扶持提供了有利平台,全年收到国家投资我市节能减排资金7.9亿元。中央和省级共下达我市各类补助资金160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7.53亿元,比上年增长86 %。分配我市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30.73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8亿元。同时,财政部门进一步科学细化、量化向上争取资金任务,落实市级部门和县区责任,主动沟通协调,提供政策指导,分析工作进展,及时督导协调,全力以赴做好向上争取资金的保障服务,全年共向上争取各类资金39.22亿元,较上年增长12.06%。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一年,我市财政工作从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统筹应对多种挑战,趋利避害,财政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全市财政收支任务圆满完成。但机遇和挑战并存,财政工作面临的矛盾和困难依然存在:收入稳定增长机制还不够完善,财政收入潜在增长率下降;财政支出增长的刚性需求依然很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部分财政资金依然沉淀在不同领域,资金效益得不到有效发挥;财政预算精细化水平亟待提升,财政资金的经济及社会效益发挥不力。这些问题迫切需要我们加以重视,对此,我们将通过坚定不移的推进财政改革,在结构调整上精准发力、效益发挥上加劲施力,逐步加以解决这些问题。
二、2016年全市及市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当前经济财政形势。2016年,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市财政收入依然呈现中高速增长趋势,也面临不少减收增支因素。收入方面:工业企业经济效益低位运行,消费需求稳中偏弱,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同时,随着减税降费力度加大,财政增收的困难和压力随之加剧,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落实小微企业财税优惠政策,直接影响财政收入增长。支出方面:保障城乡低保、养老、医保和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推进公务用车和医疗卫生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节能环保和扶贫开发力度,支持铁路、公路、水利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需要加大财政投入,财政支出压力不减,收支矛盾依然突出。
预算安排总体思路: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体现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增收节支,收入预算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财税政策相衔接;支出预算在保基本、保运转的基础上,重点保障脱贫攻坚、改善民生、创新驱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安全和各项改革政策落实。积极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优化资金投入,提高效益,增强合力,为促进我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
预算安排建议。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27亿元,同口径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79.58亿元,同口径增长10%;非税收入22.69亿元,同口径增长10%,省上转移收入9.85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结余8.89亿元,2016年市级可供安排财力121.01亿元。加上省上提前下达补助21.58亿元、上年结转4.05亿元等后,总收入146.64亿元。
市本级安排预算支出146.64亿元,其中:基本支出45.72亿元,同比增长16.24%;项目支出75.29亿元,同比增长21.89%。动用上年结转4.05亿元,省上提前下达专项安排支出21.58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6年市级政府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1.99亿元,比上年下降33.45%,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下降所致。
2016年安排预算支出31.99亿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485万元,比上年
下降22.69%,其中:利润收入25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
2928万元、上年结余307万元。
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85万元,比上年增长10.66%,其中:教育支出120万元;国企改革政策性供养人员费用661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500万元、国企财务监督培训审计费170万元、危房管网改造费102万元、解决国企改革历史遗留问题316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616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109.28亿元,比上年增长3.3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3.9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6.94亿元, 失业保险3.65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5.75亿元,工伤保险1.96亿元,生育保险1.16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36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29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6.24亿元。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16.53亿元,比上年增长12.31%,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3.9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6.92亿元,失业保险2.91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5.87亿元,工伤保险2.26亿元,生育保险1.23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19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04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6.15亿元。
2016年底预计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结余-7.25亿元,累计结余84亿元。
5、2016年中央新增债券安排情况。
2016年申请中央新增债券19亿元,主要安排项目是:轨道交通资本金4.95亿元,第二水源地项目建设7亿元,省门第一道建设0.3亿元,天然气补贴1.5亿元,公安视频BT建设1.1亿元,消防车辆器材购置0.42亿元,中铺子垃圾处理厂道路及排水工程0.68亿元,农村道路工程项目1亿元,博物馆提升改造0.26亿元,警校综合楼项目0.63亿元,省道104维修改造0.36亿元,规划展览馆项目0.8亿元。需要说明的是,2016年省财政厅最终下达新增债券额度目前尚不确定,项目安排只能等省厅债券额度正式下达后调整确定。
6、清理的专户存量资金安排情况。
近年来,兰州市在出城入园、国企改革、招商引资奖励过程中,按国家政策及合同约定,承诺兑现资金优惠政策,但由于财力所限和其他种种原因,一直未完全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招商引资环境和政府形象,2016年市本级财政清理专户存量资金7.27亿元,专门用于解决兰州联合重工、宏宇变压器等公司出城入园搬迁项目。
三、兰州市地方政府直接债务情况
兰州市2015年末地方政府直接债务余额471.9亿元(一般债务48.9亿元,专项债务423亿元)。
市本级2015年末地方政府直接债务余额299.2亿元(一般债务22.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77亿元)。
兰州新区2015年末地方政府直接债务余额138.4亿元(一般债务7亿元,专项债务131.4亿元)。
以上债务余额数据是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的我市2015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后年度政府直接债务余额均不能超过此限额。
四、2016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市“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的开局之年,财政工作要立足大局,着眼长远,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科学谋划供给侧改革新思路,精准把握财政工作新趋势,主动发挥好财政工作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要支柱作用。
抓改革,不断创新理财方式。切实增强全市经济发展动力,继续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步伐,建立市县两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体制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进一步理顺市、县(区)两级财政收入的界定划分。
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落实结构性减税,遏制各种乱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积极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进一步推进消费税改革。
进一步完善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力度,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突破各种约束,积极盘活各领域的沉淀资金,及时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
构建财政与金融相融合的机构体系,促进财政资金撬动金融业发展,解决“三农”、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运用财政资金贷款贴息,鼓励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支持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业新平台,扶持小微企业、电子商务、便利门店和在孵企业发展壮大。
整合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完善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兰白科技创新驱动基金作用,吸引更多企业申报,进一步激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补短板,不断优化资金投向。积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新区建设和“出城入园”的资金投入,支持新区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全力支持产业项目征地拆迁和整体搬迁改造,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支持交通枢纽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集启动资金,加快中通道、北绕城高速、北环路等重点公路项目建设。扶持铁路建设项目和西客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加大对机场飞机起降及航线补贴力度。
支持教育资源扩大工程,加大职教园区建设,均衡义务教育,改善办学条件,落实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列支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全力支持兰州国际马拉松和投资贸易洽谈会顺利举办。
积极扶持战略新兴产业,偿还兰白创新驱动基金贷款利息。支持“大数据”搬迁升级和“三维数字”产业发展,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积极注入第三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推进“一带一路”跨境电商物流合作,加大旅游景点改造,推进全市景观改造提升工程。
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支持轨道交通建设,推进2号线全线开工和后期线路的前期工作,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支持智慧城市建设,重点支持城市智能交通指挥系统和视频监控一体化系统建设。维护公共安全,加大社会治安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资金投入,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惠民生,不断保障民生需求。严格落实各项社会保障财政政策,在基本医疗、基本养老等公共服务方面加大资金倾斜。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及时结算服务,建立主动救助长效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拓宽救助资金渠道,落实好新农合等医疗保障提标扩面政策。统筹养老管理,加大对社会福利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资金投入,试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
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财政制度,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扶助财政补助标准,落实政府促进就业创业的
财税政策,突出抓好以高校毕业生和农村“两后生”为重点
的青年就业工作。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强化改造项目贷款资金管理,尝试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PPP模式。
全面落实“1+21”精准脱贫政策,积极筹集资金,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支持农村危桥改造,推进异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饮水安全工程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大新农村建设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积极筹集“支部+协会”扶贫贷款和“双联”惠农贷款贴息资金,助推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重监管,不断提升资金效益。严格执行《预算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协调人大、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重视社会监督,切实加大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
加强重大政策、重点项目、民生工程以及扶贫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绩效预算管理,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积极引入中介机构参与,提高评价覆盖面,进一步注重评价结果运用。
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提升对预算编制、执行、监管以及数据分析、应用的支撑能力。
防风险,不断增强可控能力。严格控制提标增幅,对一
些不合理的支出或由于政策环境发生变化的支出,及时压减
或取消,增强民生保障的可持续性。
创新公共服务方式,积极引导政府购买服务,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让市场解决各类非基本需求。
继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将政府存量债务还本付息纳入年初预算,根据批准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务收支情况随同预算公开的常态机制。
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坚持“谁举债、谁偿还”,切实履行市县两级政府债务偿债责任,严格将置换债券资金用于偿还符合条件的政府债务,把新增债券用于政府急需解决的基本需求方面。
强化风险预警,探索制订中长期债务风险化解规划,新
增债券安排与风险程度挂钩,加大对风险化解的监管和指导
力度。
抓好财政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财政管理规定,完善工作规则、精简业务流程、规范财政行为,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的服务意识,切实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和贯彻执行能力。
各位代表,2016年是充满机遇和挑战的一年,全市财政工作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有为,改革创新,不断提高理财能力,为“十三五”全面实施开好头、起好步,为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